改定監護權容易嗎?其實滿困難的,主要是因為監護權判定標準有個「照護之繼續性原則」,法院擔心經常變更生活環境或監護人,會增加未成年子女的不安定感與精神上的負擔。因此想要改定監護權,就必須要足以說服法官改定監護權的理由。
法院評估監護權改定的標準有哪些?
法院在評估監護權改定時,主要是以孩子的利益為出發點,但跟離婚爭監護權不太一樣的是孩子的監護人已經確定了,因此可能會需要對方明顯不利於孩子的理由,像是家暴、酗酒、吸毒等,而在評估標準上也會比較嚴苛,法院的評估標準通常為:
- 社工訪視報告
- 子女教養計畫
- 對子女的照顧能力
- 經濟能力及工作狀況
- 身心健康狀況
- 是否有親友能協助照顧
- 有無暴力行為或對子女施虐的情況
- 小孩的意願及成長環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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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工訪視對監護權改定的判斷標準
社工訪視是法院判定監護權改定的重要參考依據,絕對是非常重要的一環,除非有虐待子女明確的事實,否則大部分的情況下都很難避免掉社工環節的部分,因此不能輕忽,而社工訪視判斷事項有許多地方與法院相似,通常會關注的部分為:
- 小孩的就學計畫、照顧規劃等
- 對小孩身心狀況了解程度
- 對小孩的照顧意願
- 照顧者是否有身心疾病
- 小孩的真實意願
- 是否有保護令
- 與家庭互動的情況
- 有無照顧不當的情況
- 家庭整體經濟狀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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監護權改定通常需要有關鍵的理由
如果雙方合意移轉監護權,基本上法院不太會去干涉,但要藉由法院強制改定監護權並不容易,對法院來說不管你能給孩子多好的條件,都不是改變孩子現狀的理由,必須要能舉證證明對方的缺失,像是有嚴重的酗酒行為、對小孩有暴力施虐的形況、常常把小孩丟在家沒人照顧(依實際情況而定)、經常進出賭場可能會導致有人上門討債等問題,當證據充足且對方無法反駁時,您就有機會帶孩子回到身邊,遠離危險的環境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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